项目名称 |
和县西埠镇农田综合整治(高标准农田)项目 |
||||
项目编号 |
皖E0-51-2024-0566001 |
||||
标段名称 |
和县西埠镇农田综合整治(高标准农田)项目 |
||||
标段编号 |
皖E0-51-2024-0566001-1 |
||||
招标人 |
和县农业农村局 |
||||
项目统一代码 |
2411-340523-04-01-416627 |
||||
最高限价 |
13166463.01元 |
||||
署理机构 |
老子有钱官网 |
||||
署理机构地点和联系方法 |
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(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)汇通大厦附楼五楼王璐0555-5200922 |
||||
招标方法 |
果真招标 |
评标步伐 |
综合评分法 |
||
开标时间 |
2024/12/19 10:30:00 |
计划工期 |
95日历天 |
||
被反对的投标人名称 |
详见附件 |
被反对的依据和原因 |
详见附件 |
||
第一中标候选人 |
名称 |
宣城皖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|
|||
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|
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,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分宣布的宁静生产许可证 |
投标工期 |
95日历天 |
||
地点 |
安徽省宣都会宣州区狸桥镇宣州经开区南漪湖大道58号 |
||||
投标价(元) |
12659546.26 |
||||
项目卖力人 |
张超 |
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|
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,且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分宣布的B类宁静生产考核及格证书 |
||
皖234151674032、皖水安B20210001543 |
|||||
技术卖力人 |
周国平(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,证书编号:2017非国有018) |
质量标准 |
及格及以上 |
||
项目卖力人获奖 |
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:无 |
||||
项目卖力人业绩 |
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:无 |
||||
技术卖力人获奖 |
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:无 |
||||
技术卖力人业绩 |
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:无 |
||||
企业获奖 |
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:无 |
||||
企业业绩 |
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:无 |
||||
第二中标候选人 |
名称 |
安徽宏洵建设有限公司 |
|||
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|
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,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分宣布的宁静生产许可证 |
投标工期 |
95日历天 |
||
地点 |
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获港镇芦南街道86号 |
||||
投标价(元) |
12637950.14 |
||||
项目卖力人 |
左翠芳 |
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|
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,且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分宣布的B类宁静生产考核及格证书 |
||
皖234191910846、皖水安B20200000642 |
|||||
技术卖力人 |
江宁(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,证书编号:2012-31-1158) |
质量标准 |
及格及以上 |
||
项目卖力人获奖 |
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:无 |
||||
项目卖力人业绩 |
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:无 |
||||
技术卖力人获奖 |
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:无 |
||||
技术卖力人业绩 |
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:无 |
||||
企业获奖 |
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:无 |
||||
企业业绩 |
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:无 |
||||
公示时间 |
公示宣布越日起3日(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,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事情日) |
||||
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法 |
1、若投标人对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提出,提出方法(线上或线下)见招标文件(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法:蒋超;0555-5200310)。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,应在事情时间(上午8:00-12:00,下午2:30-5:30,双休日、节假日休息)向招标人或招标署理机构提出。 2、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,可在划准时间内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治理部分:和县生长和革新委员会(提出方法见招标文件)。联系电话:0555-5335006。 3、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凭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等执规律则,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见告如下: (一)异议应实名提出,异议质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: (1)异议人的名称、地点、有效联系方法; (2)项目名称、项目编号、标段号(如有); (3)被异议人名称; (4)具体的异议事项、基本事实及须要的证明质料; (5)明确的请求及主张; (6)提起异议的日期。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异议的,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署理人(需有授权委托书原件)签字并加盖公章。异议人需要修改、增补异议质料的,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增补质料。 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受理: 1、提起异议的主体不切合执规律则划定的; 2、提起异议的时间凌驾划准时限的; 3、异议质料不完整的; 4、异议事项含有主观推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、难以查证的; 5、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,无法提供正当来源渠道的; 6、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、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。 |